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政府投资类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犹县人民政府 | 2022-02-10
现将《上犹县政府投资类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2022年2月9日上犹县政府投资类标准厂房及附属用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是指县政府投资建设厂房和附属用房的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业主)将厂房和附属用房委托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人)进行物业经营和物业日常管理,管理人负责厂房和附属用房的物业租赁合同签订以及租金、物业费收取,第十条入驻企业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一)独家企业入驻整个园区的,物业管理费由管理人(物业)用于标准厂房园区的物业维护、生活圾清运、公共设施管理和保障生产生活公共秩序等管理费用开支,并按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为入驻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入驻企业在装修及其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一)入驻企业进驻园区后不允许对厂房进行建筑物结构和外观上的改造和装修,(三)入驻企业租赁的厂房和宿舍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物业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租赁厂区(含附属用房)范围内的用电费用和用电管理由相对应的入驻企业承担和负责,租赁厂区(含附属用房)范围内的用水费用和用水管理由相对应的入驻企业承担和负责,(三)应当由物业维护管理的公共区域绿化用水由物业公司按管理办法承担,第七章电梯管理第二十条入驻企业在工业厂房生产需要使用的货运电梯(载人电梯)的,(四)园区办公楼载人电梯移交给物业部门管理、维护和保养。

更多精选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2022-02-1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