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县管国有企业定岗定员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2月9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县管国有企业定岗定员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县管国有企业定岗定员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二、管理原则县管国有企业定岗定员和劳动用工从经营实际出发,三、管理职责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县管国有企业定岗定员和劳动用工管理机构,负责对县管国有企业定岗定员、人力资源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四、国有企业定岗定员管理(一)新设立县管国有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发展需要批准,(五)县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应依据岗位工作负荷和工作性质合理确定企业的员工定员方案,五、劳动用工管理(一)县管国有企业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二)县管国有企业定员限额内的用工由企业按规定程序自行聘用,(三)县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员工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4.县管国有企业员工岗位、所属企业职员岗位跨企业流动的人员,七、监督管理(一)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监管机构负责对县管国有企业定员定岗、劳动用工计划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县管国有企业对“三定”(机构、人员、岗位)工作的调整,(三)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监管机构要建立国有企业定岗定员实名制管理台帐,(四)县管国有企业在员工聘用和劳动用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