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2〕62号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部分)调整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2〕61号),现对《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1〕1258号)中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会同同级发改等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收到通知后,请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附件: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调整表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2月9日附件:3.附件: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部分)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