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杰出人才奖评选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日期:2022年02月10日来源:县政府办点击:[11]分享:查看政策原文一、制定的必要性为推进创新驱动、人才强县战略顺利实施,制定我县杰出人才奖评选实施办法,二、制定依据(一)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关于因地制宜探索区域人才发展新路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第一章,明确了杰出人才奖设杰出人才奖和杰出人才提名奖两种,杰出人才奖每次评选不超过5人,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每次不超过8人,第二章,明确提出了设立青神县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组织领导工作,第三章,明确了评选对象应在我县工作满两年,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提名奖获得者分别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经费及奖金在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明确提出了评选工作中对评选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申报人和推荐组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