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鄞州区智能技术改造等项目(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行业条件:符合宁波市鄞州区产业投资导向目录要求,(三)项目条件:1.重点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固定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2.一般鼓励类智能技改项目:固定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3.集成电路技改项目:固定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中单体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技改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补助,(本条不适用集成电路企业)5.市、区两级项目的投资额不重复计算,将扣除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投资额,扣除后的投资额必须符合区级技术改造的申报要求,6.所有申报企业一年内(2021年1月-2022年10月)必须有研发经费实际支出,(四)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之间实施的项目(建设周期取连续12个月,二、申报程序与要求(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智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在10月26日之前向区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及电子档):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竣工报告表、项目核准(备案)文件、项目投资明细清单(按投入设备清单顺序排序)、设备照片(标明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设备型号、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