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住建建〔2018〕25号)等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2018年度获评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开展了实施情况评估,经过审阅资料、现场踏勘、专家评估、综合审定等程序,确定了通过评估的2018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附件:通过评估的2018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名单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