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9〕104号)要求,现将凤岗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对象邹远林等4位同志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信息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3日,共7天受理单位:凤岗镇党委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联系电话:0769-87758100传真电话:0769-87758100电子信箱:fenggangshswj@163.com附:正常离任村干部公示信息中国共产党凤岗镇委员会2022年10月17日正常离任村干部公示信息序号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经历核定任职年限(年)是否正常离任(是/否)任职时间(起止年月)任职村(社区)及职务1邹远林男中共党员1962年8月1999.08-2021.01官井头村村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13是2张振滔男中共党员1958年6月2011.04-2021.01凤德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0是3叶林芬女中共党员1963年4月1998.01-2021.01竹塘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23是4黄德祥男群众1949年7月1969.12-1992.03塘沥村委会治保主任21是注:1.公示对象应当在行政村(含相当于行政村的生产大队、管理区等)担任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且正常离任(不包含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去世人员),③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担任村干部离任的,④离任后进入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⑥经县级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宜列入采集对象范围的,3.任职年限采用累计计算方法,累计任职时间(计算到月)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予计算,村改社区前任村“两委”干部的,其任职年限为任村“两委”干部年限与村改社区后继续选任第一届社区“两委”干部的年限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