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文化繁荣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8号)精神,省下达我市市本级2022年文化繁荣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299.65万元,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共5项,其中约束性任务4项、指导性任务1项,我局根据任务清单和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安排市文广旅体局217.65万元、市体育学校62万元、四会市10万元、广宁县10万元,附件:2022年文化繁荣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分配明细表附件:1.附件:2022年文化繁荣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分配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