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41号)精神,省下达我市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二批)970万元,其中省直管县90万元(省直管县资金由省直拨),需二次分配资金880万元,本次分配829万元,暂不分配任务清单6推进旅游“厕所革命”51万元(待新建的3座旅游厕所建成和12座旅游厕所管理运营试点补助名单确定后再进行分配),根据任务清单和我市实际情况,资金分配如下:安排各县(市、区)383万元,其中:端州区36万元、高要区50万元、鼎湖区23万元、四会市97万元、德庆县46万元、广宁县47万元、封开县51万元、怀集县33万元,安排市直446万元,其中:市文广旅体局229万元、市图书馆50万元、市文化馆45万元、市博物馆104万元、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4万元、肇庆星湖文物管理所14万元,共829万元,附件:2022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