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机发〔2022〕3号)文件精神,2022年海宁市共有1个主体上报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涉及农机2台,经镇(街道)审核、公示、上报和市级审核,该2台农机符合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条件,拟补助中央报废补贴资金1.5万元(见附件),现对海宁市2022年度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28285(海宁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站)、0573-87635773(纪检组),附件:海宁市2022年度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公示表.xls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6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