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同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平农发〔2021〕68号)精神,平阳县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中“水头镇同盟村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经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并同意项目审价意见后,报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讨论研究通过(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2〕8号第十九项),现将共171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开户名:平阳县水头镇同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平阳县农商银行水头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03037477),该资金在年初预算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该资金从《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0号),列当年省补助“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31299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2日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