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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2022-10-14
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二、评审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2019年修订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农人事〔2020〕188号)施行,申报人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3.考试成绩证明:申报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1.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公示结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审核同意,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二)申报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答辩,(三)申报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答辩范围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五)凡申报本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将申报人职称评审表等相关材料寄回各地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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