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江科〔2021〕1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江门市内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二、申报程序(一)备案,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实地核查,三、报送要求在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方可打印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合订成册,附件需编制目录和页码)报送所属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集后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3-5)送市科技局高新科,申报单位自留5份申报材料作为评审需要,四、申报时间(一)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月31日17:00,(二)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1月7日17:00,(三)纸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11月15日,附件:1.《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2.附件目录清单3.2022年度江门市级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4.2022年度江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5.2022年度江门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推荐汇总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4日(联系人: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