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评审办法》(粤商务建字〔2022〕1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评选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44号),为持续推进我省步行街(商圈)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商务厅组织对第三批广东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申报项目进行了评选,现将拟认定为第三批广东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市场规划与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2992附件:第三批广东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