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石狮老字号认定(首届)工作方案〉的通知》(狮商务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参照福建老字号、泉州老字号的评审认定办法,经企业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推荐,我局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并经局专题会议审核通过,现将拟认定的第一批“石狮老字号”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商贸电商股联系电话:0595-82226678通讯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615室石狮市商务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