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遴选“工信贷”合作银行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21号各省级银行: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做大做强重点产业链、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按照《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2〕45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合作银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异地城商行在陕设立的一级分行、陕西省内依法设立的地方法人银行总行,有一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基础的银行机构,2.在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机制中,服务小微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小微企业数量多、贷款规模大、期限长、利率低的银行机构,3.开展产业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服务企业效果显著的银行机构,3.“工信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包括申报单位2021年、2022年上半年普惠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利率、不良率等情况,(二)承诺书:申请“工信贷”业务合作资格的银行,承诺书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诺自愿接受《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其中包括:1.“工信贷”业务组织管理机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主要经营机构及人员构成),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信厅融资服务处张海兵029-63915527省财政厅金融处卫帅弟029-68936457附件:“工信贷”合作银行申报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