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温州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0〕74号)和《龙港市2022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对全市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龙港市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2.龙港市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