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省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引进和转化应用,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0亿,逐步建成高质量成果供给有力、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机构活跃、转化渠道通畅、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把成果的独创性、学术影响力、科学贡献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多出高质量应用成果、多出好成果,把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市场估值、市场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横向科技项目按照委托方或合同方约定管理使用,注重评价合同约定的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加大高质量成果的评价权重,对于反映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纳入创新能力绩效评价指标,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和转化应用,附件:《海南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海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9-3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09-18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8-3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6-0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2022-05-2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