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营商〔2022〕1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2022年10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建设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综合考虑各市县(园区)区位、发展条件和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具有承担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任务的条件,1.推行服务事项否定报备制,将否定报备制推广至园区所有服务事项,3.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跑行动,3.建设园区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境内境外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各创建单位制定本市县(园区)范围内由点扩面的工作推进方案,推动本市县(园区)改革事项和示范内容扩面、提质增效,各创建单位总结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工作情况,支持和鼓励其他的市县(园区)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创建示范市县(园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