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科成函〔2022〕6号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现组织开展2022年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2.企业采用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方式购买相关科技成果,单项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补助标准:本市企业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50万元,3.相关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5.科技成果卖方开具的发票(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不需提供),8.其它证明材料(实施技术形成新产品的,可提供新产品检测报告、生产批文、用户试用报告、产品照片等佐证材料,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初审通过的申报资料(一式一份),2.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3.归口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咨询电话:0311-85677014附件1: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