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成都市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成都市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运用风险补偿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的科技金融信用贷款产品,二是用于补偿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提供“科创贷”后发生的贷款损失,合作银行按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15倍的比例安排贷款资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15倍的比例安排贷款资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15倍的比例安排贷款资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15倍的比例安排贷款资金,中心、银行与保险机构三方协议约定合作的风险补偿资金金额,合作银行按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15倍的比例安排贷款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分担的贷款损失补偿比例不超过40%,对合作银行因同一企业“科创贷”发生的贷款最终损失,风险补偿资金分担的贷款损失不得超过中心与银行合作的风险补偿资金的50%,银行就贷款最终损失获得风险补偿资金补偿后,(三)当“科创贷”当年贷款最终损失补偿金额占风险补偿资金的比例超过3%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