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08号)要求,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申报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一)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或者智能产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二)智能车间在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形成涵盖工艺设计、加工装配、质量检测、物流控制自动化等的智能制造车间,每家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其中一项,(四)申报企业须基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利用工信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智能工厂申报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须达到三级(即集成级:企业应对装备、系统等开展集成,智能车间或智能产线申报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须达到二级(即规范级:企业应采用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手段对核心装备和核心业务活动等进行改造和规范,(五)各市(区)根据申报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情况择优推荐,可组织开展本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的试点认定工作,进入平台后在“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模块中选择“首台套和智能制造”子模块中的“智能制造奖补项目管理”进行填报,高新区工信局:(029)81132265、81158727地址:都市之门A座608室(卢老师)邮箱:gl@xdz.gov.cn附件:1.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推荐汇总表2.智能工厂申报书(Word模板)3.智能车间申报书(Word模板)4.智能产线申报书(Word模板)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10月8日附件1-4.zip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