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1日孝昌县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奖励办法为推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二章支持政策第三条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对市场主体当年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同一项目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给予相关乡镇(区)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内奖励累计不超过20万元,对一次性组织100人以上、200人以上、300人以上来孝昌旅游的过夜团队分别给予5千元、1万元、2万元奖励(以县内住宿证明为依据),获得省级奖励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获得孝感市级奖励的给予2万元、1万元、5千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