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2〕234号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和南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昌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2〕95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财政征管范围内的2021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励资金,现将拟兑现奖励情况公示如下:1.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的相关规定,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包括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培育库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2.取消2022年7月19日申报截止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立案信息的江西远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奖励兑现资格,公示期: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兑现奖励情况和取消兑现奖励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大楼四楼市科技局联系方式:南昌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纪委:0791-83884271南昌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0791-83884249,手机13576992060附件: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兑现资金安排汇总表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