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2月10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联系电话:0580-2600175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联系电话:0580-3057955项目名称出让人拟出让海域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拟出让面积(公顷)拟出让最高期限舟山普陀东部海域白沙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拟出让海域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普陀白沙岛东侧及南侧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开放式养殖约184公顷拾伍年附位置图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