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19〕80号)文件精神,开展2021年度企业节能新技术(产品)应用项目工作,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取得节能认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应用企业,二、奖励政策根据《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19〕80号)第八条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产品)的项目,实际节能技术(产品)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节能技术(产品)实际投资额10%给予补助,三、申报要求(一)申报资料1.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节能技术(产品)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节能认证证书和发票,(二)其他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奖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投资明细表,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9日附件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投资明细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单位:万元(小数保留一位)序号实际投资内容开票时间记账凭证号数量不含税金额借方科目贷方科目付款凭证号销货单位名称已付金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