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普洱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国有企业扩岗招聘,(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大力开发基层就业岗位,鼓励各级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多渠道开展就业服务(九)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组织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定期开展“普洱市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来普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落户补贴、求职补贴、就业奖励、安家补贴和见习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深入推进技能普洱行动,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间的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大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做好档案转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