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宿财教〔2021〕43号)规定,拟对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2年入库企业(市区)予以奖励,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明异议原因,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84358662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84338535附件: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2年入库企业(市区)拟奖励名单宿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