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文化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程度,根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南县公共文化单位业务性质和工作职能,制定了《南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区域内全覆盖,全年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文化活动及培训完善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公共文化设施,方便乡村群众就近参加种类文化活动、重点节庆活动等文艺演出,并为残联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合适的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