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与县检察院同意,宜丰县人民政府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10月9日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有关精神,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三)一体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由检察机关、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按照各自职能,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定期公布有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四、工作机制(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三)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保障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中,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