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以下12家基地为青浦区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1.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4.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克鲁勃润滑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特此通知,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0日相关附件:青人社〔2022〕24号关于认定青浦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