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二)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三)2022年1-9月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二、申报材料(一)纸质资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利润表(2022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2年9月)(主表+附表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电子版资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利润表(2022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2年9月)(主表+附表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扶持政策(一)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第一年给予6万元奖励,第二年给予6万元奖励,第三年给予8万元奖励,(二)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且入规当年1-9月营业收入规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励(分三年补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需要盖企业公章和税务局章,(二)电子版材料为照片格式(.jpg),2022.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