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收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转来关于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绩信息涉嫌造假问题的举报,该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西华清河驿至西华营公路改造工程等施工业绩信息存在造假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规定“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失信行为代码GLSG3-2),并将不良行为发布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期限2年)、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河南)网站,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我厅,联系人:李智龙(厅建设管理处),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