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一县一品一策”)2022—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22〕6号)及《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公告》,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定后,拟定以下2家香菇生产主体作为松阳县香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主体,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578-8063969,松阳县香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名单公示表序号主体名称基地地址负责人1松阳县关伟家庭农场叶村乡叶家村包安山、河头村叶关伟2松阳县文苑家庭农场象溪镇靖居包村徐家利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9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