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瓯海区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培育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建设高效协同的供应链平台,全面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和绿色化水平,实现产业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33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项激励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46号)、《2021年度温州市本级供应链创新与运用省级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办法》等文件精神,拟给予瓯海区列入国家级、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企业资金激励,现就关于瓯海区2021年度拟发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省级专项激励资金企业名单和奖励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对此公示的达标企业和奖励金额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瓯海区商务局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77-88528215),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区商务局将据此确定的企业名单和金额给予奖励,瓯海区2021年度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省级专项激励资金拟发放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试点级别奖励金额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试点40万2浙江东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级试点20万3浙江海派医药有限公司省级试点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