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请各企业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申报,申报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按要求在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后并于2月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给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zip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