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0〕10号)和《关于印发<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惠市科字〔2021〕7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年在惠州市辅导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了监测评价,并于1月27日至2月7日对监测评价结果(前20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反馈,现对2021年度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监测评价结果(前20名)予以公告,附件:2021年度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监测评价结果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