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可以申报2021年技术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三)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审核上报1.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工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直接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申报,2.非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工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州)工信、财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对县(市、区)上报材料共同审核后,由市(州)工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行文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申报,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企业需准备以下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各2份: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二)非财政直管县(市、区)工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各1份,2.单个企业的《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审核表》(格式见附件3),3.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三)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并附以下材料各1份:1.单个企业的《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审核表》(格式见附件3,2.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按要求做好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