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印发深化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着力简化、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一直持续优化职称制度改革,但在职称评价标准、方式方法以及职称评聘与人才培养使用方面与事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指挥棒”作用,我们起草了《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进的高层次或紧缺性人才、乡村振兴一线人员等3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空出岗位重点解决在“一线”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问题,积极拓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鼓励、支持、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服务、奉献乡村振兴,积极受理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办理事项,确保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政策文件:《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安人社办发[2021]70号)政策解读渠道:安康市人社局专技科0915-32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