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鉴于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从严从紧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止疫情通过文化旅游活动传播扩散,启动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全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市、区)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我区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恢复跨省(市、区)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组织接待区内团组要按照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一团一报”要求,及时上传旅游合同,填报出团行程、游客等信息,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事宜,维护好游客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