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与省科技厅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高新区申报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且高新区的项目须由各高新区管委会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公函,各项目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科技局要落实好省科技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初稿(含附件材料)一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市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连同出具的推荐意见及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一份于2022年3月1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人: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孙晔联系电话:88337233地址:人民南路7号市科技局馆4楼401室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7日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