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申报单位1.购买省内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漯转化、产业化的在漯企业和单位,2.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在漯企业和单位,(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时间为2021年,(二)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在漯企业和单位(技术输出类补助),三、申报条件(一)在漯企业购买省内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技术吸纳类)申报后补助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二)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在漯企业和单位(技术输出类补助)申报后补助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漯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在我市的企业与技术成果需求方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四、申报要求(一)在漯企业购买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技术吸纳类)申报后补助的,报送《漯河市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后补助申请表(技术吸纳类)》(附件1)及以下材料:1.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2.经省内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二)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在漯企业和单位(技术输出类补助)申报后补助的,报送《漯河市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表(技术输出类)》(附件2)及以下材料:1.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引进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申报材料按照申请表中技术合同列表顺序排列,(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申报工作,(四)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将书面申报材料及《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三份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报送至漯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209室),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马艳玲柴晶电话:0395-3132861地址:嵩山路515号漯河市科学技术局209室附件:1.漯河市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后补助申请表(技术吸纳类)2.漯河市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表(技术输出类)3.漯河市企业吸纳技术后补助申请汇总表(技术吸纳类)4.漯河市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技术输出类)2022年2月7日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