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区划方案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对《凤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凤政发〔1996〕97号)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的重点范围是《凤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以及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四、声环境功能区分类(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声环境功能确定(一)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和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居住、商业、少量工业混杂的区域,或划定的1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该区域内已划定的1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现为各类工业、物流用地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1)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B区位于高速公路以西、桓盖公路以南至赫家村交界岭区域为2类工业区,(1)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表2: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距离的确定方法交通干线类型相邻功能区类型划分距离(米)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1类区452类区303类区20当临街建筑层数大于等于3层时,(2)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铁路边界外两侧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