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加快落实建设条件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活动签约项目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突出支持“十强产业”项目,项目技术条件成熟,与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建设条件和建设资金落实、资源能源消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行业进步和区域发展示范带动作用等内容,(三)支持性文件和证明材料:1.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能评等批准文件或有关部门意见,2.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成熟性的有关证明文件,在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加强用地、用能、资金、水资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要素资源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和保障,对因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能按计划推进的,并择优增补符合市重点建设项目认定条件的项目,将依法合规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