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2〕37号),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本次收到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单位共计1家,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509010序号申报单位补贴人员类型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毕业年度大学生文天洋513425********55392022.06.181000合计1人1000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8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