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2年第五批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倍增企业(包括:市试点企业、市名誉试点企业、镇级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镇经济发展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交至麻涌镇经济发展局,伍梓荣联系电话:0769-88233966附件:1、2022年第五批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专项资金(效益贡献奖)申报指南,3、关于印发〈麻涌镇建设创新强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4”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麻涌镇经济发展局2022年9月28日附件1:2022年第五批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专项资金(效益贡献奖)申报指南一、申报对象2021年认定且通过市、镇倍增办年度考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倍增企业(包括:市试点企业、市名誉试点企业、镇级试点企业),(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三、资助标准按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增量(对比前一年度)的0.15%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四、申报材料(一)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