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2〕99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加快我市农房工业化技术发展,有序推进农房工业化试点工作,高质量建设农村房屋,在村庄申报、区(县、市)审核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渡头村商业综合楼项目、余姚市黄家埠镇五车堰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为第二批宁波市农房工业化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最终实施单体预制率不低于25%,请试点项目所在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于2022年10月10日前提交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节点做好项目的跟踪督办和指导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落地实施,切实抓好工程质量,附件:农房工业化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wps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