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二)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是我县市场监管局推荐的连续两届(含本届)市局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2013年1月1日之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局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二、评价标准(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并对照《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进行信用评价,6.正式公告:将初选公示中无异议的企业拟定为“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公示文书发放:为“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作、发放公示证书,报名企业可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j.fujian.gov.cn)—服务—便民办事服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报名系统生成的《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并加盖公章,为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深入开展,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根据《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进行信用评价,各基层所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附件:1.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2.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