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估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对纳入市级研发平台管理序列的平台开展评估,通过评估推动市级研发平台建设,1.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评估:中心的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2.对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评估:实验室工作体系、科研条件、人才队伍、研究开发、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保障等,(二)评估方法及步骤1.提交评估申请书,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召开绩效评估会议,进行评估打分,3.通报评估结果,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按类别分组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发布,凡在绩效评估范围内的各市级研发平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2.各市级研发平台于2022年10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