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申报工作,一、申报类别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定位于科学与工程研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定位于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定位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二)从事大数据行业相关的数据处理、技术研发、场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交流平台搭建等业务活动,在大数据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和影响力,(三)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备从事大数据(信创服务)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申报单位参照《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认真编写申报书,请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前期已申报成功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型平台称号,联系电话:0546-8090230邮箱:dykfqjfj@dy.shandong.cn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zip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2022年10月17日。